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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59/2022-5448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宜山镇
生成日期 2022-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宜政〔2022〕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春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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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宜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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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春秋季征兵工作的

  知

各村()、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全镇2022年夏季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兵员征集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征兵命令》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县征兵命令为依据,围绕提高新兵质量,重抓高学历青年征集,狠抓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口,努力在克服困难中抓落实,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在提升质量上见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

二、征兵任务及有关政策规定

(一)征兵任务

根据各村人口情况,体现兵员负担相对均衡的原则,按村居人口数的千分之三比例下达预征上站体检任务。(详见附表)

(二)有关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今年征兵仍按照“一个主体,两个优先”的要求征集,即:主要征集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男青年是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是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征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可以批准入伍,尽量多征集2022年毕业生。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22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可以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3、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根据今年全国征兵工作会议宣布的最新征兵体检标准执行。

三、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一月中旬至三月上旬。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征兵工作有关政策和要求。各村(社)也要通过标语宣传、走访等切实有效的形式宣传动员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二)目测、体检。初检时间春季1月中旬,上站体检时间大约2月中旬,秋季7月中旬,上站体检时间约7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政审走访。春季二月初至二月中旬,秋季八月初至八月中旬。体检合格人员提交公安部门政审。体检、政审双合格以后开展走访调查工作。

(四)复审定兵。春季二月中旬至三月初,秋季八月中旬至九月初。

(五)新兵交接。春季三月初至三月中旬,秋季九月初至九月中旬。

(六)部队回访。春季三月下旬至四月底,秋季九月下旬至十月底。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村(社)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村(社)全体干部要积极履行好职责,动员广大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学校、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充分发挥优势,动员广大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派出所、卫生院要切实搞好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工作,严把思想和体检关,提高兵员质量。

五、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根据上级要求,镇政府将武装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票否决”,未完成镇里征兵任务的村,取消该村年终综合奖评资格,村支书、民兵连长不能评先评优。镇政府将加强经费保障,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送县体检合格的每例奖500元,体检政审双合格的每例奖800 元,应征入伍的每例奖1300元,大学毕业生入伍每例奖2000元(以上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


 

                                                                宜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