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对庄传快等十八位同志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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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局长室《审计授权书》(苍教审授〔2021〕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原主任庄传快等十八位同志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原主任庄传快,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原主任周安阳,宜山高级中学原校长何有田,金乡高级中学原校长吴守鸿,县特殊教育学校原校长陈文汇,灵溪镇第三中学原校长黄光团,灵溪镇南水头学校原校长沈世塔,灵溪镇灵江学校原校长黄飞荣,灵溪镇浦亭学校原校长曾瑞韩,钱库镇第二小学原校长金孟守,桥墩镇大龙学校原校长雷荣国,桥墩镇黄檀学校原校长陈东孝,矾山镇埔坪学校原校长陈绍波,南宋镇小学、中心幼儿园原校长(园)长王德毅,马站镇蒲城学校原校长林上备,沿浦镇初级中学原校长华允巩,沿浦镇云亭小学原校长陈为绸,岱岭畲族乡学校、中心幼儿园原校(园)长郑德苗。

二、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单位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财经活动中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有效管理,促进加强干部管理。

三、审计重点

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单位财经活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预算安排、午晚托资金管理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的单位财经活动情况及其他有关单位。

四、审计时间

审计工作自2021年9月下旬开始,各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计组织

第一审计小组

组    长:洪永胜

组    员:陶朝科  陈  长  陈宗跃  杨思千

审计对象:县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原主任周安阳,宜山高级中学原校长何有田,灵溪镇第三中学原校长黄光团,灵溪镇灵江学校原校长黄飞荣,钱库镇第二小学原校长金孟守,桥墩镇大龙学校原校长雷荣国,桥墩镇黄檀学校原校长陈东孝,矾山镇埔坪学校原校长陈绍波,南宋镇小学、中心幼儿园原校长(园)长王德毅。

第二审计小组

组    长:郑  剑

组    员:梁亦超  薛盈盈  黄兆标  欧阳昆益

审计对象:苍南县教师发展中心原主任庄传快,金乡高级中学原校长吴守鸿,县特殊教育学校原校长陈文汇,灵溪镇南水头学校原校长沈世塔,灵溪镇浦亭学校原校长曾瑞韩,马站镇蒲城学校原校长林上备,沿浦镇初级中学原校长华允巩,沿浦镇云亭小学原校长陈为绸,岱岭畲族乡学校、中心幼儿园原校(园)长郑德苗。

六、审计要求

1.请各有关被审计对象在审计组进驻单位前3日内将《领导干部任期述职报告》提交审计组,内容主要包括:(1)职务、任职时间和兼职情况;(2)任期内履行职责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3)任期内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不足;(4)单位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请各有关被审计对象向审计组悉数、如实提供单位概况、财务会计凭证、报表、账册等与单位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和必要工作条件,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附件1-3.docx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