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59号)文件规定和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结合我县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第五批医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76万元。该专项资金列县级财政2021年“2296013-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7医疗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民政医疗救助”账户。
苍南县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