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03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 字体:[ ]


苍南县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社保局、文广旅体局、县人武部、团委、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语办函〔2021〕9号,见附件)要求,定于2021年9月12日至18日举办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现将《苍南县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区域实际、行业特点开展和落实。


苍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苍南县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篇之际,为深化贯彻《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1〕1号)精神,也是我县迎接浙江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的一年,助力我县11月份迎接浙江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系统观念和品牌意识,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区域发展,助力我县迎接浙江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

二、活动主题

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2日至18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县性宣传活动。推普周期间,苍南县语委办将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周开幕式重点活动,同时开展经典诵读、规范用字调研、观摩、检查。苍南县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在教育系统、民族工作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文化和旅游系统、广播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推普主题宣传活动(清单见附件)。

(二)特色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各乡镇围绕“语言文字+乡村振兴+活动项目”主线,坚持“在乡村”“为乡村”“融乡村”“领乡村”服务导向,推普周前后,因地制宜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凝练设计活动项目1-2个。其中,语言文字为活动载体,乡村振兴为活动场景,活动项目为各地设计的特色活动。鼓励各地结合“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开展“一地一品牌”语言文字创建工作。

(三)创新开展语言文字“四展”评比活动。强化学校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阵地作用,重点加强师生书写规范字能力建设,开展中小学生优秀读书笔记展评活动、中小学教师优秀课堂板书展示活动、中小学校优秀校园歌曲展播活动;基于高质量推进未来乡村教育场景建设和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语用环境提升展演活动。通过“四展”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新时代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四)县府办、党委宣传部、民宗局、人力社保局等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及18个乡镇在推普周期间自主落实“五个一”活动:①推送一期“推普”宣传专辑;②举办一次经典诵、读、写活动;③学校开展一次优秀读书笔记展评活动或中小学教师优秀课堂板书展示活动,成员单位和乡镇开展一次新时代美丽乡村语用环境提升展演活动;④组织一次社会用语、用字规范督查活动;⑤创建一批文明岗。各成员单位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将推普周宣传工作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使推普活动常态化。

五、相关要求

1.2021年8月30日前,“推普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活动的设计文字脚本(1000内)和素材短视频(1分钟以内)报送苍南县语委办。

2.中小学生优秀读书笔记展评活动、中小学教师优秀课堂板书展示活动要求每所学校可推荐1-3件作品,参加学区初评,学区推荐参赛作品50%参加县级评审,学区汇总后发送至县语委邮箱,直属学校参赛作品发送语委邮箱。

3.18个乡镇提交“新时代美丽乡村语用环境提升”展演作品1件。

4.中小学校优秀校园歌曲展播作品,作品要求录制成视频,发送至语委邮箱。

5.“五个一”活动材料,活动报道或照片等佐证材料提交学区基教干部,学区汇总后统一发送县语委邮箱,直属学校直接发送县语委邮箱。

6.视频图片要求: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大小不超过700MB;学生读书笔记展和教师优秀课堂板书展示还需提供高清图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2-10M。

7.县语委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推普周宣传活动要确定专人负责具体联络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严格执行上级和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范。

8. 各语委成员单位按要求提交活动材料并填写《苍南县2021年全国推普周活动汇总表》(附件3)于9月24日前发送至语委邮箱sq688688@126.com

联系人:苍南县语委办、县教育局基教科  苏琪

联系电话:0577-64716655


附件1:2021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八部门主题宣传活动清单.docx
      附件2: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3:苍南县2021年全国推普周活动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