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2020年决算

  •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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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 .......................(1)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苍南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决算(下级事业单位,未独立财务核算)。

纳入苍南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947.9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261.97万元,各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很多工作未按预期执行以及龙港撤镇改市后,部分人员划转龙港市,相关经费和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47.9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94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4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4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3.23万元,占75.88%;项目支出1434.70万元,占24.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47.93万元、支出总计5947.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减少1261.97万元,各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很多工作未按预期执行以及龙港撤镇改市后,部分人员划转龙港市,相关经费和支出相应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49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8.25%,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追加503.25万元,追减54.87万元,机关服务追加78.18,追减14.1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追加0.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追加230.55万元,追减13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1.97万元,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半年疫情影响,很多工作未按预期执行以及龙港撤镇改市后,部分人员划转龙港市,相关经费和支出相应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5万元,占0.0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5659.66万元,占95.1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12万元,占4.84%;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94.71万元,支出决算为594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5%,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年中调整追加及部分经费年初预算为使用完毕,其中,行政运行追加503.25万元,追减54.87万元,机关服务追加78.18,追减14.1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追加0.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追加230.55万元,追减130万元;年初预算未使用完毕613.08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79.9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9年度年休假76.33万元,防疫补助31.70万元,2019年度考绩奖305.23万元,运行经费补助(年中调整)90.00万元,行政在职公用经费调减54.87万元;年初预算未使用完毕46.9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8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9年度年休假7.60万元,防疫补助5.56万元,2019年度考绩奖65.03万元,追减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8.67万元,事业在职公车补助5.52万元,年初预算未使用完毕1.6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5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执行率未达到100.00%,如:

(1)加班保留补贴预算为190.00万元,共支出143.86万元,执行率为75.72%,主要用于干警加班补贴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龙港撤镇设市人员划转后未及时调减经费;疫情补贴已发放,加班补贴不再发放等;

(2)档案电子化经费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68.38万元,执行率为97.69%,主要用于支付我院2020年度卷宗档案扫描费用;

(3)桥墩法庭基建经费预算为200.00万元,追减130.00万元,实际下达70.00万元,支出61.91,执行率88.44%,主要用于桥墩法庭审判综合大楼基础设施建设。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审批导致施工工期延后,相应工程项目支出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8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2020年度年休假7.60万元,防疫补助5.56万元,2019年度考绩奖65.03万元,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调减8.67万元,事业在职公车补助5.5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无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45万元,支出决算为95.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因为:人员划拨龙港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结余0.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新增清风廉政文化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3.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77万元,支出决算为58.22万元,完成预算的79.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的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5万元,占97.1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2.13万元,下降52.3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警车以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的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占2.87%,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85万元,增长104.0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5.77万元,支出决算为56.55万元,完成预算的8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的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2019年新购置的两辆公务用车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于2020年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1.50万元,支出5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的减少。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主要用于执行、送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均减少;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20.88%。主要用于接待案件审理、审判开庭工作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案件审理、审判开庭工作餐接待有所减少,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1团组,累计434人次,较上年增长率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高院、市中院来我院审理的案件、开庭次数增加,导致本年度接待较上年度增长。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理、审判开庭工作餐等支出,接待31团组,43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32.85万元,支出决算为66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增人经费调整;比2019年度减少197.09万元,下降22.93%,主要原因是因上半年疫情影响,很多工作未按预期执行以及部分人员划转龙港市,相关费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1.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苍南县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3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未开展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4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目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较好地结合本院履职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合理,绩效目标明确,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在各项经费的保障下,保质保量有时效地推进我院审判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审执质效数据均实现合理区间内良性运行,为强化司法为民、助力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作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苍南县人民法院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档案电子化经费、政法奖励性办案(业务)经费及人民陪审员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档案电子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0万元,执行数为68.3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档案电子化,可实现档案全文存储和检索、多媒体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档案业务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有利于提高审执工作效率,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司法公正。2020年,本部门接受纸质档案卷数13838卷、接受纸质档案册数21415册、扫描档案238万页、档案调阅9756次、办理调卷708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有待提高,效益指标中的“档案调阅”人次、“办理调卷”卷数的目标指标值因实际情况无法以量化的形式确定,未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二是项目管理水平有待加强,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无合同签订日期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能力。相关指标应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做到科学合理,提高项目预算水平;二是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对项目的周期进行合理规划,掌握项目实施的进度,监督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期限完工并验收,无特殊原因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完善合同要素,规范合同文本。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苍南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档案电子化经费
项目负责人华海霞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联系电话68728967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
项目实施概况方便卷宗查阅,电子扫描卷宗。
计划安排资金(元)700000实际到位资金(元)70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
省财政资金0省财政资金0
市财政资金0市财政资金0
其他700000其他700000
实际支出(元)683832.49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元)实际支出数(元)
支出合计700000683832.4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数量指标接收纸质档案卷数13000138381010定性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数量指标接收纸质档案册数20000214151010定量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数量指标扫描档案230000023800002020定量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数量指标合同执行率1001002020定量
%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数量指标档案调阅900097561010定量
人次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数量指标办理调卷7007081010定量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cbd3915c社会公益指标满意度满意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现有库房进行无纸化标准改造,现已投入使用;2019定性













执行数683832.49
自评总分99
项目执行情况年初预算70万,实际支出68.38万,执行率97.69%。
存在的问题国库报销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5日,验收数据截止2020年12月6日,还有将近1个月的扫描数据未予结算支付。
   
   
整改措施在国库关闭前做好资金安排


政法奖励性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8.00万元,执行数为56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案经费紧张的困境,达到了集中财力做好案件审理与执行,提高结案率和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苍南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政法奖励性办案经费
项目负责人周科中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01月至2020年12月
联系电话64701231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
项目实施概况该项目经费属于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主要为了遏制因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不同地区政法部门以及不同政法部门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越来越大的趋势,从而有效地解决全省政法部门经费保障问题;另一方面,明确经费保障责任,使得各级政法机关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能够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提升了政法队伍整体战斗力,对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经费有明确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场所水电费、办案(业务)差旅费、维修(护)费、业务培训费、业务印刷费、法律文书邮寄送达费、业务用车运行维护等与审判业务密切相关的费用开支。1.科学编制预算,根据以前年度该项经费使用情况,并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该项经费列支明细,尽可能做到贴合实际;2.该项经费严格按要求专款专用。参照省高院发的《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征求意见稿)使用该项经费,旨在提升办案效率,改善办案条件,更好地为民服务。依据惯例,每年省级财政厅及省高院等五部门开展政法绩效考核工作,专门对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进行考核。3.确保资金使用进度,杜绝年底集中花钱现象。该项经费确保2021年破产援助工作、诉源治理、基层人民法庭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该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加强管理,尽快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项目经费568万,实际支出568万。 
计划安排资金(元)5680000实际到位资金(元)568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省财政资金5680000省财政资金5680000
市财政资金
市财政资金0
其他
其他
实际支出(元)5680000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元)实际支出数(元)
支出合计568000056800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受理案件数/结案数
13019/128842019定量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破产案件执结数≥30331515定量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结案率≥95%98.96%2019定量
%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与服务对象对司法工作满意度满意满意1515定性


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助力1515定性


效益指标社会公益指标提升办案效率,改善办案条件提升提升1515定性


执行数5680000
自评总分98
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实际使用568万元,执行率100.00%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到专款专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业务庭陪审员补贴报销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加强监督,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陪审员补贴报销的及时性。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苍南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人民陪审员经费
项目负责人叶茂程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联系电话64756336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
项目实施概况据政治处数据反馈,现有人民陪审员211人,年初预算30万用于陪审务陪审案件劳务,购买书籍,印刷资料,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计划安排资金(元)300000实际到位资金(元)300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
省财政资金0省财政资金0
市财政资金0市财政资金0
其他300000其他300000
实际支出(元)300000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元)实际支出数(元)
支出合计3000003000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d39bb346数量指标陪审普通程序案件170017242524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d39bb346数量指标陪审人数320034482524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d39bb346数量指标陪审员人员2502802525


com.datanew.data.DataAdapter@d39bb346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满意辅助员额法院高效开庭办案2525














执行数300000
自评总分98
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项目1个,项目为档案电子化经费,评价结果等次为良,具体见附件。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未开展以部门为主的项目绩效评价,因此,无相关内容。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法院)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20年度苍南县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核报告.zip

苍南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档案电子化经费.xls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政法奖励性办案经费.xls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人民陪审员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