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5033 |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1)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四、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负责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提出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好相关政策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
7.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等。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086.52万元,支出总计3086.5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2157.43万元,增长232.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年中新成立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86.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8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86.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8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99万元,占14.51%;项目支出2638.53万元,占85.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86.52万元,支出总计3086.5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2157.43万元,增长232.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年中新成立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6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6%,主要原因是经县人社局核实,社保接续人数减少,义务兵优待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乡镇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57.43万元,增长232.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年中新成立单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6.52万元,占100.0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5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6%,主要原因是经县人社局核实,社保接续人数减少,义务兵优待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乡镇发放。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因年初未安排预算,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行政人员疫情防控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事业人员疫情防控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临时补助人数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826.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县人社局核实,社保接续人数减少,义务兵优待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乡镇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7万元,因年初未安排预算,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拨补助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因年初未安排预算,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拨补助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1万元,因年初未安排预算,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拨补助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48.7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龙港军队转业干部划转出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资、五险一金调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因年初未安排预算,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2020年全县办公用房装修经费,2017-2019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奖励资金,下达2020年度全县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财政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项目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4.7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资、五险一金调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优抚安置服务管理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0.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 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因2019年决算数为0,无法完成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未涉及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因2019年决算数为0,无法完成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本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因2019年决算数为0,无法完成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完成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因公出国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宾、其他县市区来宾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团组,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其他县市区领导接待0团组,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1.24万元,支出决算为5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比2019年度增加33.01万元,增长192.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年中新成立单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3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5.76%。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临时补助及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临时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00万元,执行数为205.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按申请受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经费、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重点优抚对象假肢轮椅矫形器经费、残疾军人住院差旅费;二是积极链接各种社会资源,使用购买政府服务为优抚对象进行精神慰藉、法律维权、医疗服务、心理疏导和节日慰问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不高;二是对于优抚对象申请补助、审核材料、审批材料、发文、申请资金、银行发放,需接近1个月时间才能收到补助。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应加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量化细化测算依据,做到项目申报有依有据,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二是及时处理。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
项目实施单位 |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名称 | 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临时补助 | |||||||||
项目负责人 | 江海波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2020.12 | |||||||
联系电话 | 57768687929 | 地址 | 灵溪镇江滨路388号 | |||||||
项目实施概况 | (1).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根据《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三属”、解放战争复员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的医疗待遇。(2)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经费,我县新农合结算比例偏低,退伍军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大。(3).重点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八一”、春节重点走访慰问一至四级无工作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4).残疾军人住院差旅费,根据《温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残疾军人旧伤复发,需要到外地治疗或者安装假肢的,由本人向户籍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本人及一名陪护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由核准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规定给予报销,所需经费在抚恤事业费中列支。(5).根据《温州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社会购买优抚(双拥)服务工作的通知》(温民优[2016]53号)规定,政府向社会购买优抚服务。为优抚对象进行精神慰藉、法律维权、医疗服务、心理疏导和节日慰问等,积极链接各种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为优抚对象这个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 |||||||||
计划安排资金(元) | 206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206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财政资金 | 0 | 省财政资金 | 0 | |||||||
市财政资金 | 0 | 市财政资金 | 0 | |||||||
其他 | 0 | 其他 | 0 | |||||||
实际支出(元) | 2059103.04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元) | 实际支出数(元) | ||||||||
支出合计 | 206 | 117.86 | ||||||||
支出合计 | 0 | 20 | ||||||||
68.05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指标性质 | 符号 | 数量 |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该项目实际支出205.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99%。 | 20 | 19 | 定量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 合理合规 | 本年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20 | 18 | 定量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扶人数 | 500≥ | 523 | 20 | 20 | 定量 | ≥ | 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效益(效果) | 1≥*2*% | 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 20 | 19 | 定量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优抚对象获得感 | 100%≥ | 100% | 20 | 19 | 定量 | ≥ | ||
执行数 | 2059103.04 | |||||||||
自评总分 | 95 | |||||||||
项目执行情况 | 对于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和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将各项补助发放到各优抚对象的账号中;在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访慰问各优抚对象;对于外出治疗的残疾军人也及时给予路费等;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困难帮扶;向民健社购买拥军优抚服务。 | |||||||||
存在的问题 | 对于优抚对象申请补助、审核材料、审批材料、发文、申请资金、银行发放,需接近1个月时间才能收到补助。时间跨度较大。 | |||||||||
整改措施 | 及时处理 | |||||||||
姓名 | 职称 | 单位 | ||||||||
江海波 | 无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扶持、困难帮扶援助、合法权益维护作用;二是以打造“四个平台一个之家”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走在前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水平有待加强,预算经济科目与实际支出有所差别;二是服务对象基数大、诉求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预算使用情况,加强预算编制;二是增加人员配备。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
项目实施单位 |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 | |||||||||
项目负责人 | 温文斌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1-2020.12 | |||||||
联系电话 | 13958702800 | 地址 | 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388号 | |||||||
项目实施概况 | 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思想政治教育、就业创业扶持、困难帮扶援助、合法权益维护作用,以打造“四个平台一个之家”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优化服务,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走在前列。 | |||||||||
计划安排资金(元) | 50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5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财政资金 | 0 | 省财政资金 | 0 | |||||||
市财政资金 | 0 | 市财政资金 | 0 | |||||||
其他 | 0 | 其他 | 0 | |||||||
实际支出(元) | 499999.7 | |||||||||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 | 计划支出数(元) | 实际支出数(元) | ||||||||
支出合计 | 0 | 0.12 | ||||||||
0.27 | ||||||||||
支出合计 | 50 | 49.61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指标性质 | 符号 | 数量 | 单位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役军人服务站”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 | ≥ | 445 | 20 | 20 | 定量 | ≥ | 家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 合理合规 | 本年项目支出明细内容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且均在预算范围内,无与本项目预算不相符或无关的资金支出。 | 20 | 20 | 定量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示范建设的服务中心(站)创建率 | ≥ | 100% | 20 | 20 | 定量 |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 | 大大增强了广大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20 | 20 | 定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90≥ | 该项目实际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 20 | 20 | 定量 | |||
执行数 | 499999.7 |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执行情况 | 加快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发挥服务中心(站)职责作用,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 |||||||||
存在的问题 | 服务对象基数大、诉求多 | |||||||||
整改措施 | 增加人员配备 | |||||||||
姓名 | 职称 | 单位 | ||||||||
温文斌 | 无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财政局组织对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临时补助专项经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该项目自评结果为良。该项目落实了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解决了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保障了优抚对象生活,维护了优抚对象权益。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反映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反映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复报告.doc苍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复表.xls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xls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临时补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