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四、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县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区域排污总量管理及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本区域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指导开展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国家、省、市、县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参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相关工作。
9.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全县有关部门、乡镇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配合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指导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配合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苍南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有办公室、水环境科、大气土壤科、审批科、生态综合科、苍南县环境监测站、苍南县固废处置和总量控制中心、苍南县生态环境促进中心和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成。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042.51万元,支出总计5,042.5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803.18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龙港撤镇设市),单位职能和人员划分,故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42.5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4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7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9.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4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6.83万元,占60.42%;项目支出1,995.69万元,占39.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42.51万元,支出总计5,042.51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803.18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龙港撤镇设市),单位职能和人员划分,故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52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2%,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初预留年中下达,年中任务增加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8.81万元,下降14.5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龙港撤镇设市),单位人员划分,故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2.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62万元,占4.46%;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4,751.26万元,占95.54%;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25.76万元,支出决算为4,97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4%,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初预留年中下达。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支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87万元,支出决算为7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支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0.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经费年初预留年中下达。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0.55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经费年初预留年中下达。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23.54万元,支出决算为371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经费年初预留年中下达,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59.28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收支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396.64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253.64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6.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9.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8%。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63万元,增长190.13%。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9.63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63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69.63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69.63万元,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年中任务增加,资金追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执行率。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10万元,完成预算的59.27%,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减“三公”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占99.71%,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67.57万元,下降72.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未更新购置车辆,减少公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占0.29%,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61.60%,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和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0.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因预算数和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事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0.55万元,支出25.0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开支。主要用于执法车辆和特种监测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3.90%。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团组,累计1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人员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团组,1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5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财政部分压减经费,从严控制支出;比2019年度减少590.67万元,下降75.88%,主要原因是经费统计口径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1.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0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涉及资金86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苍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苍南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9.6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产出与效果等方面量化指标后整体评价结果为“优秀”。紧紧围绕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总体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主抓手,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年度攻坚方向,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建设、五水共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基础。狠抓特色行业整治,推进包装印刷、气流纺等七类行业整治,累计关停低小散企业(作坊)2434家,整治提升2259家,“散乱污”现象得有效扭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高压执法,充分发挥联动执法、专项执法、移动执法优势,先后开展蓝天保卫、碧水保卫、清废、绿箭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与公检法各部门高效联动,全力维护县域环境安全。聚焦源头治理,强力推进水、气、土壤环境综合整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苍南空气优良率为100%,全年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我县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2020年全县12个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全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或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桥墩水库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我县海水水质的优良率比全市平均值高3.24个百分点。同时对全县3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完成了采样布点、样品采集和检测分析工作。完成苍南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苍南县3256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本年无下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美丽苍南办能力建设及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美丽生态苍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00万元,执行数为26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7.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生态满意度宣传,2021年生态满意度省调排名73名,比2020年前进一名;二是对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进行奖励;三是对5个美丽生态苍南建设项目进行补助,积极建立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执行率上半年较低,没有达到时间过半执行率过半。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更加合理分配资金使用。
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0万元,执行数为8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县河道水质稳步上升,未出现黑臭反弹被曝光现象;二是开展满意度宣传工作,2020年全省公众幸福感得分为87.01,比上一年满意度提高3.12。三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河长履职率不断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根据工作安排资金会集中在下半年使用,故上半年资金使用率偏低,致过程执行率略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计划,力争资金使用按照时间节点执行。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财政评价项目为美丽生态苍南建设专项资金, 该项目较好地完成年初项目绩效目标,得分87分,等次良。该项目通过奖励和建设补助的发放,重点打造了5个有特色,有亮点,公众认可度高的精品项目,完成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位于一、二、三档的15个乡镇给予资金奖励,保质保量完成美丽温州建设年度苍南县任务,为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贡献力量。(具体见附件)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