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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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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1)

(一)部门(单位)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1)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

四、名词解释...............................................................................................................(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部门决算包括:1个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机关党委、执法信息中心、检察事务中心等科室组成。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125.13万元,支出总计3,125.1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1,269.19万元,下降28.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龙港院转出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25.1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2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2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2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9.55万元,占87.66%;项目支出385.58万元,占12.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5.13万元,支出总计3,125.1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1,269.19万元,下降28.8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龙港院转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78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6.18万元,下降28.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龙港院转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939.86万元,占94.1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27万元,占5.87%;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85.95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0%,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了县府考绩奖等人员经费、防疫补助等公用经费。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39.7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增了县府考绩奖等人员经费、防疫补助等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9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省补调减了办案经费50.00万元,同时调增了司法救助费、国家赔偿金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71.89万元,支出决算为39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增了县府考绩奖等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无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09万元,支出决算为6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9.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6%。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1万元,下降60.25%。主要原因是:办案和专业技术大楼基建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9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安排,年中追加办案和专业技术大楼基建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无安排,年中追加办案和专业技术大楼基建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20万元,支出决算为85.28万元,完成预算的95.6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较预算数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2019年及2010年都无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91万元,占97.23%,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50.74万元,增长157.72%,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多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占2.7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53万元,降低18.2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都为0的主要原因是无安排预算,无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4.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用车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1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车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7.00万元,支出32.20万元,完成预算的8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用车减少。主要用于批捕、公诉、公益诉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预算的45.3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和兄弟检察院到我地开庭等公务活动的工作餐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1团组,累计40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察院和兄弟检察院接待51团组,40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9.1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增了防疫补助等公用经费;比2019年度减少47.16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龙港院转出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苍南县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35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1.42%。未组织对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较好地结合本院履职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基本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实际执行中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在各项经费的保障下,保质保量地推进我院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体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定位,强化司法为民、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攻坚战和切实维护苍南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作用。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省政法奖励性资金办案业务经费及省政法奖励性资金装备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政法奖励性资金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00万元,执行数为67.1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缓解了办案经费紧张的困境,保证了执法办案的各项需求,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提升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无发现的应整改的问题。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省政法奖励性资金办案业务经费
项目负责人李松项目起止时间2020-01-01至2020-12-31
联系电话68703080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玉苍路1699号
项目实施概况为提高县级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上级财政对我院的奖励性办案业务经费补助。支付办案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和办案差旅费、素能培训费、劳务费等。               
计划安排资金(元)68实际到位资金(元)6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
省财政资金0省财政资金0
市财政资金0市财政资金0
其他68其他68
实际支出(元)671570.31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元)实际支出数(元)
支出合计14.4514.45
支出合计13.6813.68
支出合计31.4431.44
支出合计3.422.58
支出合计5.015.01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案数量≥300040002020定量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预算执行率≥95%98.76%2018定量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资金支出合理合规护理合规本年项目支出明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2020定性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积极打击破坏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2020定性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95%100%2020定量













执行数671570.31
自评总分98
项目执行情况完成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姓名职称单位
李松副主任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省政法奖励性资金装备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7.00万元,执行数为176.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相关检察装备的购建,保障了检察工作更高效的开展;二是车辆的更新购置有力保障了办案的及时和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省补装备经费预算执行与年初预算存在误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省补装备经费预算编制的精确度。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省政法奖励性资金装备业务经费
项目负责人李松项目起止时间2020-01-01至202012-31
联系电话68703080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玉苍路1699号
项目实施概况为提高县级检察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上级财政对我院的奖励性装备业务经费补助。        
计划安排资金(元)177实际到位资金(元)17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
省财政资金0省财政资金0
市财政资金0市财政资金0
其他177其他177
实际支出(元)1769724











支出内容(按经济科目详列)计划支出数(元)实际支出数(元)
支出合计177176.97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指标分值自评得分指标性质符号数量单位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购置公务用车=2辆2辆2020定量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预算执行率≥95%99.98%2019定量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购置装备数量≥50套99套2020定量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定性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度满意满意2020定性













执行数1769724
自评总分98
项目执行情况完成
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











姓名职称单位
李松副主任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对本单位“省政法奖励性资金装备业务经费项目”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温州天原会计事务所”开展绩效评价。复评得分为94分,复评结果为优。发现的问题:一是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有待提高;二是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有待加强。建议:一是提高项目预算编制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院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检察院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内设事业机构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检察院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建支出。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年决算公开表.xls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省政法奖励性资金装备业务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复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