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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房屋征迁基础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屋征迁资料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房屋征迁档案,我局草拟了《苍南县房屋征迁基础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通过苍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0月8日(7个工作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64761506,传真:64761506,邮箱:cnzhengshouban@qq.com)。
附件:《苍南县房屋征迁基础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8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房屋征迁基础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