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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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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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7〕33号)等文件要求,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此基础上组织拟订了《苍南县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现将《苍南县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始至2021年10月9日止。

联系人:蔡振茂(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896037。



附件:《苍南县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

《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起草说明.doc

送审稿:增加依据2021.8.16苍南县装配式文件拟稿(加BIM)(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修改)(1).docx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9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关于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