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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95/2021-4483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宋镇
生成日期 2021-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

南宋镇能源“双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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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南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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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能源“双控”工作会议精神及县节能办《关于做好2021年苍南县能源“双控”攻坚行动的通知》苍节能办(20213号文件要求,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高效低耗企业为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业企业有序用电方案

(一)执行对象

1、规下亩均评价为D类企业4家;

22020年以后新设立的还未纳入亩均评价的规下企业6家。

(二)执行时间

序号

执行对象

9月

10月

11月

12月

4

规下亩均评价为D类企业

10

15

15

15

(三)暂停执行条件

企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暂停有序用电:

1、规下样本点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高于12%

2、规下亩均评价为D类企业用电量低于同期。

注:企业需在收到承诺书后三天内作出承诺,超出承诺期限,则按原有序用电方案执行;对申请暂停有序用电的企业,若在1015日前未达到申请暂停条件的,则恢复执行原有序用电方案。

、其他领域节能措施

(一)商业领域节能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各商业用电单位加强全体员工节能日常宣传,强化节约意识,倡导节能降耗,鼓励广泛应用高效节能的绿色照明灯具、节能型冷藏设备和节能型空调系统等设施设备等新产品、新技术。

2、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商场、超市、餐饮等场所应落实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20摄氏度。

(二)公共机构节能措施

针对压减能耗计划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绿色发展的要求,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需严格执行以下用能规定:

1、办公场所(含餐厅):截止20211231日,各单位办公区域下班时间一律关停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电设备。202196日起至20211231日止,在夏季气温达到30℃以上(含30℃)时方可开启空调等制冷设备,且温度不得设置超过26℃。冬季气温达到3℃以下(含3℃)时方可开启空调等取暖设备,且温度不得设置超过16℃,提倡非必要时不使用空调设备。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夜间照明等日常用电设备做到及时关闭。

2、景观灯:全镇室外景观灯除国庆等节假日外,其余时间不开启。

三、职责分工

(一)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全镇工业、商业领域有序用电工作,负责梳理工业企业有序用电执行对象清单,联合行政执法中队、供电所等部门落实有序用电执行相关工作。

(二)镇党政办负责公共机构有序用电工作;

(三)供电所负责提供执行对象用电量清单,配合落实有序用电相关工作;

(四)税务部门负责提供未达标企业纳税情况及重点企业的税务辅导,配合落实有序用电工作,每日向专班提供节电数据;

(五)镇党建办(宣传)负责碳达峰碳中和及有序用电宣传工作;

(六)各村负责落实本辖区内有序用电执行企业的落实情况,并对执行有序用电企业进行日常巡查。

四、组织保障

成立南宋镇能源“双控”工作领导小组,黄邓镇长任组长,朱璐璐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联村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纪委、经济发展办、应急服务中心、党建办(宣传)、环保所、税务所、供电所、行政执法中队、市监所、各村等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协调全镇有序用电工作,每周一监测,对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全镇有序用电落实情况进行巡查,镇纪委做好督查工作。

 

南宋镇人民政府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