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65/2021-44751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凤阳乡 |
生成日期 | 2021-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中共凤阳畲族乡委
关于要求调整我乡具体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能机构及增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的请示
县委编办:
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关于印发《凤阳畲族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苍委办〔2019〕26号),我乡目前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能的机构为乡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务服务中心挂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应急管理体系,2020年7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0〕27号),明确要求乡镇(街道)组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具体承担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可加挂应急管理站牌子,任务重的乡镇单独设置应急管理站。根据省、市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健全规范我乡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特报告要求将我乡“三定”方案中应急管理这块工作职责(具体为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从综合服务中心调整到综合信息指挥室,同时在综合信息指挥室增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牌子。
妥否,请批示。
中共凤阳畲族乡委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