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73/2021-4474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尚某华非法采矿的处罚决定 苍资规罚〔2021〕015号

  • 发布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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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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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公开

 

2021年2月9日,尚某华(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人)因非法采矿被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苍资规罚〔2021〕015号):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采矿行为;

二、没收其非法所得19000 元(壹万玖仟元整),并处20%的罚款3800元(叁仟捌佰元整),二项共计人民币 22800元(贰万贰仟捌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