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程序空转” 节约司法资源 县法院作出全市首例“司法确认”预登记

  • 发布日期: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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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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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双方的一致要求,我院将就司法确认申请书进行预登记,若债务人主动履行完毕的,视为撤回司法确认……”。日前,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金梦婕对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作出全市首例“司法确认”预登记。

今年4月22日,黄某到温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处申请入职。4月26日,黄某在操作机器时小拇指不慎被卷入机器受伤,被送往温州东华医院住院治疗21天。8月9日,双方在县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约定由实业公司于8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住院护理费等共计128800元。同日,苍南法院收到司法确认申请,法官细致审查纠纷标的额、履行期限、履行期数等情况以及实业公司经营状况和履行能力后,认为自动履行可能性较高,因此主动引导双方“延期司法确认”,并签署《司法确认预登记申请书》。次日,申请人黄某即收到全部款项,撤回司法确认申请。

金梦婕解释道,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可自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而司法确认预登记制度,就是当事人提出申请并书面同意延期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先予登记,暂缓出具裁定书,加强引导债务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债务人未在约定期限履行的,债权人可在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要求司法确认。

“延期司法确认,即保留了申请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通道,又能够正向激励被申请人主动履行债务,避免信用污点,还能防范‘程序空转’,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县法院副院长陈民城介绍。

据悉,截至8月底,该院已对3件纠纷进行预登记,履行到位近14万元,到期义务履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