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327201810310301号)的公告
苍南县县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由于施工单位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身经营问题导致无法继续承建该项目后续施工,现项目无法顺利推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合同无法履行一事达成谅解。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327201810310301号)。
经我局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予以注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327201810310301号)。自公告之日起,该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