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3064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08-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失独伤残父母养老保险结算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9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计划生育直达资金额度的通知》(浙财社〔2021〕4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社保口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纳入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6月30日)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苍南县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提质扩面工程的通知》(苍人口计生领办〔201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失独伤残父母养老保险结算资金3158492.64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时追加“代理报账制”乡镇党政2021年支出预算指标,下拨的资金要专款专用,落实到人。
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其中38万元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103万元资金的标识为“09其他”、2090492.64元资金的标识为“09其他”。此标识贯穿该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二女户、失独伤残家庭养老保险结算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