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1979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财政对疾病
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9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财政对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4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列2021年县级财政“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预算指标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7医疗费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至“苍南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民政医疗救助”账户。
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彻该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苍南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