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路于民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钱库中队开展占道经营集中整治

  • 发布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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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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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市民反映许多商户擅自在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影响了人行通道正常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钱库中队积极响应,对钱库镇多条街道集中开展物料堆放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商户进行立案查处。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各商户进行法制教育,呼吁各商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维护好市容秩序,确保主次干道整洁通畅,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商户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第二季度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钱库中队累计立案查处占道经营类案件25起。

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广场、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