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3-1、3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3-1、3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2020年8月10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自《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以下简称原控规)批准实施以来,苍南县城中心区各项建设项目在其指导下有序进行。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吸引投资,使规划用地制订的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地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特编制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3-1地块和33-8地块东侧为苍南大道,西侧为现状渎浦小学和规划锦绣路,北侧为规划同安路,南侧为南洋河。33-1地块总用地面积2.03公顷,33-8地块总用地面积2.09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本次规划范围内现状用地以临时周转房与空地为主,有几处活动板房,尚未全面建设,南有蒋氏宗祠一座,总体地势较为平坦,比现状苍南大道低1.6米左右。周边东侧临近苍南书城、苍南县人民医院、星海学校、中梁玖号院、君悦豪庭,南有五星级酒店,西有渎浦小学。
三、原控规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33-1、33-8地块,该地块的原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四、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将原控规33-1地块(R21,住宅用地)与原控规33-8地块(R21,住宅用地)合并,合并后为33-1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面积和相关控制指标按照行业标准执行,相关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五、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S0280-98);
(6)《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8)《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
(10)《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2019);
(11)《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2008);
(12)《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13)《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
(1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20);
(15)《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16)《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2015);
(17)《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18)《苍南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30)》;
(19)《苍南县中小学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20)《苍南县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21)《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
(22)《苍南大道两侧城市设计方案》(2018);
(23)《苍南大道两侧(局部)深化城市设计》(2021);
(24)《苍南县城新区东扩区河网水系规划》(2013);
(25)已批的各专项规划、各层次相关规划;
(26)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27)其它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六、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用地现状图
4、用地规划对比图
5、修改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