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2020年8月10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背景
自《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以下简称原控规),批准实施以来,控规历经多次修改,苍南县城中心区各项建设项目在其指导下有序进行。
随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颁布实施,居住区相关规范控制要求同步更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此需从规划用地布局方面做出一些必要的修正与完善,以提高项目落实的可操作性,确保用地指标科学合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使规划用地制订的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使规划用地制订的有关开发强度等技术指标准确可行,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地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社区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我院受委托承担《苍南县县城中心区3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具体编制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原控规30地块东侧为规划锦绣路,西侧为渎浦路,北侧为祥和路,南侧为渎浦小学及规划同安路。原控规30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2.99公顷, 其中地块内北侧为在建祥和安置小区,用地面积6.78公顷。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原控规30地块内的现状用地主要为拆迁后空闲地、农村宅基地与水域用地。原控规30地块现状建设主要为地块内北侧有在建祥和安置小区以及临时周转房和现状农居。总体地势较为平坦。
原控规30地块周边建设情况:北侧为萧江塘河滨公园,西侧为渎浦小区、渎浦中学、西南侧有世纪阳光幼儿园,南侧为渎浦小学及小学扩建用地, 东侧为拟建商业综合体。
三、原控规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30地块,该地块的原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四、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将原控规30地块划分为30-1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6.78公顷;30-2地块(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面积5.31公顷;30-3地块(080404,幼儿园用地),用地面积0.9公顷。相关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五、修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S0280-98);
(6)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8)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9)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
(10)《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
(11)《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2)《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2019);
(13)《浙江省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DB33/1056-2008);
(14)《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
(15)《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16);
(16)《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17)《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18)《苍南县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30)》;
(19)《苍南县中小学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20)《苍南县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21)《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
(22)《苍南大道两侧(局部)深化城市设计》(2021);
(23)《苍南县县城新区祥和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
(24)《苍南县县城新区祥和安置小区工程总平面施工图》(2019);
(25)《苍南县城新区东扩区河网水系规划》(2013);
(26)已批的各专项规划、各层次相关规划;
(27)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28)其它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六、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用地现状图
4、用地规划对比图(修改前与修改后)
5、修改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