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成立苍南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风险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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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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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更好地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成立苍南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风险防控工作专班,并开展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风险工作专班成员

组长:兰准凯

副组长:俞俊平李荣荣金李胜章锦钻王怀阳

组员:黄方树林颜仙陈泳李存录李吉

黄通领肖勇林昭煌李祖藏吴正清

罗纯彬郑成前吴定钊林乃聪陈建敏梁世召

二、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督查

1.督查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2.督查内容:

督查组要督查各民办学校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会议精神、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有否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上下联动,及时沟通,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汇报局领导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提前招生或超范围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对招生宣传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对考生作出任何形式不负责任的许诺。

(3)严格按电脑派位结果和规定时间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严格按照电脑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凭录取码录取和递补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按照电脑派位所产生的预录取学生。民办初中招生缴费确认时间为6月11-12日,递补缴费确认为13-14日;义务教育民办小学缴费确认时间为6月12-13日,递补缴费确认为14-15日。

(4)严格按照标准收费。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要按照规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标准要与公示的《2021年苍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一致。

3.督查安排

(1)督查时间:6月11日-6月15日。

(2)人员安排:具体见附件

附件:专班成员联系学校一览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专班成员联系学校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