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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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托幼机构:

《2021年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2021年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家校共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施意见》(苍教学[2021]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家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学校在家校共建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家长在家校共建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家校共建工作长效机制,2021年家长学校建成率达100%,家委会建设率达100%;全县各类中小学、托幼机构全部纳入家校共建创建工作,创成家校共建合格学校不少于50%,其中中心城镇学校建成率100%;创成家校共建示范学校不少于10%。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教育局家校共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准凯

副组长:俞俊平、李荣荣、金理胜、章锦钻、王怀阳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有关的重要问题,制定出台涉及全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的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性工作,学生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1.全面开展家访活动。每个学期开学前后1个月,所有班主任(科任与学校领导配合,由学校统筹安排)要开展班级学生实地家访,全年要完成所有学生家访。学校校长带头,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全员参与家访活动。每个班子成员要分片负责,做到分片负责全覆盖。对于分片班级,班子成员要安排时间与班主任、任课教师一起家访,全年比例不少于1/3学生家庭。实地家访要求事前有准备,有时间计划安排,过程有记录(有现场照片,有文字记录,包括学生家庭信息,学生在校学习行规情况,学生在家学习行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或值得肯定的良好习惯,商讨学生个人发展规划等)。

2.完善家长学校建设。2021年所有学校完成家长学校建设。家长学校建设要实现“十有”(有负责人、有牌子、有教室、有教材、有教学计划、有师资队伍、有活动经费、有工作制度、有考核评估、有档案资料)并努力实现教学工作“五落实”(教学计划落实、教学时数落实、常规管理落实、教师队伍落实、课题科研落实),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加快提高家长入学率,实现“孩子入学、家长入校,孩子毕业、家长结业”的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开展对全县家长学校复核,对于运行不规范、成效不彰的,要给予摘牌。

3.推进数学家长学校创建。2021年全县50%直属学校,各学区30%以上学校要完成苍南县数学家长学校创建。苍南县数学家长学校具体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数学家长学校认定基本条件”。数学家校应建立长效运作机制,引导家长完成以下应用:一是学校每年向家长推荐家庭教育学习资源不少于20个,引导家长自主学习;二是注册学校指定的数学家校平台学习的家长比例不少于60%;三是家长每年人均完成网上家庭教育学习不少于4次。

4.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所有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和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校级家长委员会,形成完整的家长委员会网络体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制定家长委员会选举方案,由学校组织或学校与往届家长委员会共同组织,按照民主推荐的程序,在自愿的基础上,公开选举出由在校在读学生家长组成的家长委员会,并正式公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家长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相应职责,学校要做好支持配合。

5.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学校要建立健全所有在校生的身心健康档案,做得一生一档。特别要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贫困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学困学生、行为异常学生、心理异常学生等八类特殊群体的摸底统计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一对一”、多对一结对教育帮扶工作,记入学生身心健康档案,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

6.城镇中小学家校共建创建全覆盖。今年各直属学校100%创成合格学校,60%学区所属学校创成合格学校。中心城镇中小学要全部申报创建“家校共建”示范学校。各学校要参照《实施意见》“苍南县中小学家校共建工作评价标准”提前谋划,积极筹备,分解任务,落实各个指标工作,争取高分通过指标考核。

7.做好家校共育数字化示范校(园)创建。列入试点校(园)要根据创建时间节点,抓紧启动相关工作,组织平台运用,配合做好专家入校调研指导、巡回公益主题讲座,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班,特别是在三率(平台注册率、讲座收看率、活动完成率)、三化(参与全员化、过程可视化、结果可量化)上确保达标。县教育局将结合项目办的要求,推广试点校(园)范围。

8.举办家庭教育论坛。县教育局全年举办不少于 2 期家庭教育论坛,邀请县内外专家学者主讲,全县学校领导、德育干部、班主任、家长代表参加,并借助网络平台面向全社会直播,扩大社会影响力。学校要以家长学校为载体设立家庭教育讲堂,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家庭教育主题讲座,邀请校内外专家、优秀家长代表主讲。

9.开展家庭教育系列评比。11月前开展县级、校级优秀家长、书香家庭、好家风好家训、优秀家访札记、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家庭教育教师等评比,12月召开家校共建会议予以表彰,大力宣传各类先进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家校共建浓厚氛围。

10.投用全县家校共建云平台。要根据数字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全力推进苍南县家校共建云平台建设,6月底前制定完善平台设计方案,落实实施力量和经费等。9月底前,开展平台开发和调试。12月底前,对平台进行验收,完成全县中小学相关负责人培训,平台投入使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县教育局家校共建领导小组每年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学区、学校要参照县局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学校还要邀请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社区居委会成员等参加。学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

各学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方案制定本地本学校的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将学区、直属学校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学生科,邮箱xsgzk@126.com。要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计划,落实好机构、人员、措施、经费等保障工作并积极实施。各学区所属学校的上报渠道,由学区自行确定。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将家校共建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纳入2021学年县教育局对校长年度考核和发展性评价,在评价分值中赋予重要权重。评价分由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以加强对学校家校共建工作的过程监测和年度评估。根据《苍南县教育系统家校共建工作评估标准》,年终对学校的家校共建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2021年家校共建合格学校创建不合格的,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德育处室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注重总结,整体提升。

各学区、学校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积累,宣传家校共建工作好的做法,推广优秀案例,树立先进家庭典型,不断提升全县家校共建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