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同意组建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等四对融合型教共体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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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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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组建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等四对融合型教共体,现批复如下:

一、组建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更名为“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江滨校区”,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更名为“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渎浦校区”。

二、组建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更名为“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江滨校区”,苍南县灵溪镇渎浦小学更名为“苍南县江滨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渎浦校区”。

三、组建苍南县桥墩小学教育集团,苍南县桥墩小学更名为“苍南县桥墩小学教育集团松山校区”,苍南县桥墩镇第二小学更名为“苍南县桥墩小学教育集团平水校区”。

四、组建苍南县马站小学教育集团,苍南县马站小学更名为“苍南县马站小学教育集团府前校区”,苍南县马站镇第二小学更名为“苍南县马站小学教育集团霞峰校区”。

组建后的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等四个教育集团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明确一名校长负总责,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校级职数可暂按合并前的职数为基数核定,学校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及中层职数按精简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确定;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可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

组建后的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等四个教育集团要制订集团章程,完善集团办学实施方案,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施教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特此批复。



苍南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