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中医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1〕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苍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5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中医能力提升等。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1年度“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希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