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40034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预决算公开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1-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政府直接补助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达资金额度的通知》(浙财社〔2021〕39号)《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财政补偿实施办法(实行)》(苍卫发〔2019〕220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经费9560000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列各预算单位2021年“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项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希你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5月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财政补助结算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