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39971 |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预决算公开部门 |
生成日期 | 2021-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达资金额度的通知》(浙财社〔2021〕39号)文件规定,现将苍南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达资金额度6425万元调整、确认如下:
一、01中央直达资金从3650万元调增956万元,合计金额为4606万元;
二、原省级资金2775万元,调减956万元,余额1819万元确认为省级直达资金“09其他”。
三、中央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省级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9其他”,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以上两项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附件:苍南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直达资金情况表
苍南县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