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苍南县2021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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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苍南县2021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规范房屋征收工作,确保被征收人权益,我局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起草了《苍南县2021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77号,电话:64761506,传真:64761506,邮箱:cnzhengshouban@qq.com)。




附件:2021年苍南县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docx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起草情况说明.doc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苍南县2021年被征收房屋重置基准价等8个房屋补偿安置基准价和参考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