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号)、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教工〔2014〕15号)和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督查检查年度计划的通知》(苍委办〔2021〕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学校(园)民主管理意识,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动教育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暨校(园)务公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估程序:
1.单位自评
2021年11月30日前,按照《苍南县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检查评分表》、《苍南县校务公开评估细则》的要求,各单位做好材料梳理、归档,撰写汇报材料,自评打分。
2.集中考核
2021年12月1日至30日期间,以片为单位进行集中考核,考核步骤:一是汇报交流,二是查阅资料,三是考核打分及小组评议。
3.各组及时汇总考核成绩,于2021年12月31日上交相关检查材料。
三、有关要求:
1.“教职工代代表大会暨校(园)务公开工作检查”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平时的工作,按照评估细则的要求,突出重点,进行考核,不要弄虚作假。
2. 各学校(园)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代会暨校(园)务公开组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提升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水平,促进学校(园)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3.其他事宜请与县教育工会金松、方明鹤联系,联系电话13706872915(662915)、13567705618(625618)。
附件:1.《苍南县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检查评分表》
2.《苍南县校务公开评估细则》
3.《2021年苍南县教职工代表大会暨校(园)务公开考核成绩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教育工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