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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县城乡个人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将《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意见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真舟,电话13958705698,邮箱:404457803@qq.com)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9日
附件7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苍政办〔2020〕30号)(2).pdf
关于《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起草情况说明.doc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1年5月19日至2021至5月28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苍南县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