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21年度4月份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发〔2018〕28号)、《关于优化“浙江美丽南大门”人才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苍委发〔2018〕71号)和《苍南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苍住建〔2020〕68号),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苏雨霞为符合人才购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朱琴等6人为符合人才租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7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苍南县委人才办:0577-68881239;苍南县住建局:0577-59896012;苍南县人力社保局:0577-64757895。
附件:1、2021年度苍南县人才住房租房补贴4月份公示名单
2、2021年度苍南县人才住房购房补贴4月份公示名单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