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2019年度养殖机动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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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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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苍南县2015-2019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县申报海洋养殖机动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进行了测算。依照规定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1-1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64706226。公示期内,相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各镇电话:赤溪镇59866520、马站镇64665836、霞关镇64681206、沿浦镇64671056),也可以向我局申请复查(地址: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联系电话:64706226)。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特此公示。

附件:浙江省苍南县2019年度养殖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拟发放名单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