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以下医疗机构,现将注销医疗机构情况公告如下:
类别
名称
地址
经营
性质
服务
对象
方式
诊疗
科目
申请人
注销时间
医疗美容门诊部
苍南灵溪欧亚医疗美容门诊部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上江小区2-1幢1-9号
营利性
社会
门诊
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
施明亮
2021年04月06日
特此公告!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