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苍南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引种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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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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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 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温政办〔2019〕61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增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苍政办〔2019〕45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苍南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引种补贴和贷款贴息的通知》(苍农〔2021〕16号)等文件及相关局党组会议决定,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站审核并汇总相关佐证材料,全县共有7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符合引种补贴申报要求,共引进种猪816头,申请补贴65.28万元(详情见附件1),共有10家生猪规模养殖场符合贷款贴息申报要求,申请省级贷款贴息补助共计48.7121万元(详情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68818305)反映。

附件1:2020年苍南县生猪规模场引种补贴汇总表

附件2:2020年苍南县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汇总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