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苍南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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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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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分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全民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苍南县“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2.评选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示范带头作用明显,受过省级、市级或县级表彰者可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评选具有影响力、感染力的“百姓学习之星”。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范围和要求

1.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各地大力发展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包括职工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包括成人继续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国家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三类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已获得同类奖项的不参加评选。

2.推荐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推荐评选方式

(一)组织评选和公示

由县教育局、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工作。各地要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乡镇、村居、学校、企业等单位广泛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按层级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额

全县计划评选10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0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学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1-2名“百姓学习之星”和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苍南社区学院可以推荐1-2个。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区于5月21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报送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312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7-68752626。报送邮箱:20945636@qq.com。

(四)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主要事迹和成效一栏中,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和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突出事迹和成果)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证件照和生活照电子版)。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各一式2份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表3、附表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2张。

(五)发布和展示

县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将从各校推荐的典型中分别确定、发布2021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通过活动周开幕式现场、自媒体平台发布等方式宣传展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教育品牌项目”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评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