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0-34730 |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6-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政办〔2020〕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2020年苍南县土地整治和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苍南县土地整治和乡村全域土地
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和乡村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确保完成省、市垦造耕地目标任务,为我县建设用地农转用顺利审批打下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县计划完成旱地改水田1950亩,新建标准农田550亩。启动2020年度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18个,实施2019年省级项目5个,申报2020年省级项目5个,完成建设用地复垦750亩。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旱地改水田工程。在垦造优质耕地基础上,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以补充耕地数量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以提升耕地质量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优补优”,以旱地改水田落实建设耕地“占水田补水田”。2020年完成旱地改水田1950亩。(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二)实施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要求,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归并零碎、分散的土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高耕地产能。2020年,新建标准农田550亩,确保耕地质量等级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金乡镇、县城市建设中心)
(三)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工程。“二调”地类为建设用地(历年来地类未发生变化)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土地权属明确的地块,通过复垦工程,将农村各类建设用地复垦成为耕地(包括农村宅基地复垦、闲置建设用地复垦、废弃矿山用地复垦等项目)。2020年完成建设用地复垦750亩。(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四)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建则建”,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调查,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要求,精心编制村庄规划,并作为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依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乡土地利用格局,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探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新模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启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18个(各乡镇启动一宗),实施2019年省级项目5个,申报2020年省级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资源调查(4月底前)。根据耕地库存数据、年度耕地占用、后备资源禀赋、市级下达任务等,结合本区域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实地踏勘,对本区域宜耕后备资源进行调查,科学编制年度土地整治计划,确定年度土地整治类型及区域。
(二)项目前期(5月至6月底)。完成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计划和前期谋划,开展实地勘测、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政策处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方案、永农调整方案、项目立项及公开招投标等工作。
(三)实施入库(7月至10月底)。加快工程项目建设,已完成招投标项目全部实现进场施工。土地整治项目力争10月30日之前完成浙江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入库报备工作。组织2020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村规、永农调整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和申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在启动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时,要结合乡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小微企业园规划等内容,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合理利用划定功能分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项目区可提留不超过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的20%,作为复垦指标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保障项目区内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发展用地。列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时,优先配置土地规划空间指标。为防止价格恶性竞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由属地乡镇依照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编制单位。
(二)强化工作机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制度。将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区永久基本农田周边的农用地、零散耕地和零星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后,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逐步形成与永久基本农田连通连片、设施完善、质量相当的优质耕地。对达到永久基本农田标准的,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探索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年度更新与零星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相挂钩制度。
(三)强化指标奖励。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设用地复垦工程验收后,向省政府申请的奖励指标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优先保障新农村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简化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拨付,切实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政策奖励,统筹用于垦造耕地的具体项目。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根据县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土地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各乡镇、建设平台要充分认识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土地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政府“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千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指导垦造耕地地力提升、后续管护种植以及配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做好标准农田建设的耕地质量评定和质量提升项目验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旱地改水田、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指导开展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年度计划制订、项目评审、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土地整治项目中的农田排灌设施系统的项目审查等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土地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考核内容,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对工作成效明显、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