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4/2021-35357 |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县烟草专卖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因工作需要,根据《温州市烟草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规定》、《温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人事处关于陈朝宇等同志任职的批复》(温烟人干[2021]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聘任:
陈朝宇同志为温州市烟草公司苍南分公司业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女静同志为苍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1年1月18日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