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意见的整改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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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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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月9日,我县接到贵办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报告的通知》,指出我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中尚存在教育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3个问题。接到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并列出时间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根据督导报告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告如下。

一、总体目标

我县以本次评价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严格对照《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的评价办法》以及《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的有关要求,根据督导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对策,切实解决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全方位提升政府教育履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教育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存在问题:苍南县还未建立县党委“常委议教”制度。县级层面未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教育局没有设立教育督导科室。

情况说明:1.苍南县委于2019年4月成立苍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中共苍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中共苍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细则》,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联系学校制度,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名单。县委县政府领导赴学校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学校发展现状,着力解决学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2.因为机构精简,教育局将科室撤并,由原教育局督导室与审计室合并为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履行教育督政、督学相关工作,核定事业编制 13 名,其中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3 名。

整改措施:1.苍南县委拟在2021年4月出台《苍南县委关于建立常委议教工作制度的通知》,深化常委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2.苍南县人民政府拟在2021年4月出台《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完善教师工作联席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3.县政府将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研究设置教育督导科,依法独立行使职能,同时配备足够的教育督导人员,保障督导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编办、县府办)

(二)关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充分问题。

存在问题:苍南县部分城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较为紧缺,中小学校实际超规模学校12所;截至2019年底,尚有9个乡镇没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园没有达到乡镇全覆盖的要求。

情况说明:1.中小学存在12所超规模学校,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农村人口向县城和中心城镇聚集加快,城镇学校扩容提升工程的速度跟不上生源的增量;二是部分学生学籍转出手续未及时办理;三是其中两所超规模初中学校:灵溪镇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含灵溪镇第五中学在籍学生643人;宜山镇第一中学含南北两个校区等。

2.苍南县共有18个乡镇,截至2019年底,有10个乡镇设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尚有8个乡镇公办园(不含原龙港镇)在建。2020年,苍南共推进12所公办园建设,截至2020年底,8个在建乡镇公办园工程全部主体结顶,实现所有乡镇公办园全覆盖。

整改措施:1.为解决中心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压力,严格控制义务教育段大规模学校现象,采取四种举措,分四个阶段推进。四种举措为:一是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在人口集聚区大力新建学校,扩充学校总量。2019-2021年,共启动新建12所学校。新建成县民族中学、县外国语学校、县江滨实验小学、望里镇第三小学、马站镇第二小学等5所学校投入使用,已开工建设灵溪镇第十中学、灵溪镇第五小学、灵溪镇第七小学、金乡镇第五小学、桥墩镇第二小学、赤溪小学等6所学校,灵溪镇第五中学已分别启动前期设计阶段。12所学校的建设使用,将极大缓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压力,有利于合理分流超规模学校。二是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改革,通过“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管理平台”严格控制学校招生规模。三是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生一籍”,超规模学校学生转学管理,做到“只出不入”。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控制大规模学校工作在校长年度考核和学校发展性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四个阶段为:第一阶段,2021年3月至5月,排查摸底,找出问题,列出计划,倒排时间,拟定切实可行的一校一策消除大规模学校整改方案;第二阶段:2021年3月至9月,启动教育共同体建设,成立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等25个义务教育共同体,实现共同体内学生有效分流,控制核心校办学规模;第三阶段:2021年9月,重点控制苍南县第一实验小学等8所学校招生规模,每所学校招生数比之前毕业生数减少100-150人左右;第四阶段:2022年9月,基本消除大规模学校。

2.2021年,苍南共有8所公办幼儿园即将在秋季投入使用,为保障8所公办园9月份投入使用,县政府将于4月份出台《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聘用实施办法》,核准8所公办园编制数,启动教师招聘方案,开展幼儿园活动室家具、体育器械、玩具等采购工作;将于5月份出台8所公办园招生方案,8月份正式开园。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三)关于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待遇偏低问题。

存在问题: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同时,部分幼儿园未落实社会保险等法定权益。

整改措施:一是县政府将于4月份出台《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聘用实施办法》确保劳动制合同教师年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二是提高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充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三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提高专任教师社保工资补助标准。四是将落实各类社会保险等法定权益作为各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及各类等级园评估优先推荐条件。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抓进度。县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整改工作,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完善整改问题责任清单,全面做好政府教育履职整改工作。

(二)强化机制抓整改。根据省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意见,强化“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确保一抓到底。

(三)强化监督抓落实。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各部门,以整改、提升为目标,积极推进整改督查工作。同时强化各部门、乡镇教育履职考核,确保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依法履行发展教育的工作职责。




苍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