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73/2021-3358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海安渔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权申请人)委托杭州国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浙江省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电话:0577-64762554,邮编:325899
附件:浙江省苍南县霞关一级渔港三期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简本)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