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33375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财投资〔2021〕7号
关于下达228国道苍南段改建工程省补专项资金的通知
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浙财建〔20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建设,现下达228国道改建工程专项资金34880万元给你单位用于该项目建设(其中228国道苍南龙港至龙沙段工程10000万元、龙沙至岱岭段工程24880万元)。县财政列2021年度“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科目,部门支出列“30905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
此项资金标识为“中央直达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