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十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智能化,根据《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第二十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49.7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人行测温通道建设,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二十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