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50453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下达2021年第十九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正常有效进行,根据《关于重点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和免费核酸检测财政保障相关政策口径》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第十九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252237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用于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化建设及核酸采样设备等支出,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十九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