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十六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公共突发事件日益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正常有效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第十六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770824元下达给你们单位。用于核酸试剂储备,核酸检测等支出,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十六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