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建设补助结算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患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管理的通知》(浙卫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建设补助结算经费236.3189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苍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建设补助结算经费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