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失独伤残父母养老保险结算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按照《苍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8号)和《关于深入实施苍南县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提质扩面工程的通知》(苍人口计生领办〔201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失独伤残父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3804942.52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9999 其他支出”。同时追加“代理报帐制”乡镇党政2021年支出预算指标,下拨的资金要专款专用,落实到人。
附件: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户、二女户养老保险结算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