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期)

  • 发布日期:2021-12-07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一、苍南县吴世中早餐店销售的红糖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苍南县吴世中早餐店销售的红糖馒头制售日期:20211118日),依据GB 5009.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9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140-2003《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问题项目为甜蜜素和糖精钠成分鉴定报告编号:No: SPJ202116959F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12月3日向苍南县吴世中早餐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o: SPJ202116959F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与问题食品同批次的红糖馒头。经初步调查,该批次问题食品共2KG,销售2KG,货值共计40元。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