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灵溪镇江南新区中心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18年10月24日09时30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8年10月26日始3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质量 |
1 | 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45323765 | 许新军 | 540日历天 | 合格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原因 | 不符合评标办法的条款 |
1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商务标投标函中项目负责人姓名与资信标中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一致 | 招标文件第35页3.1初步审核3.1.1条规定 |
异议受理部门:
苍南县灵溪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0577-68700158
监督投诉部门: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固定电话:0577-59896037
附未中标单位名称:
1 | 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 | 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
3 | 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
4 | 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5 | 杭州中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6 | 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7 | 杭州蓝天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