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9/2021-5022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苍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苍南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加强苍南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投资效益和示范带动效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计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的内容及结构
(一)内容。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的苍南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专项奖补资金和各级财政安排统筹整合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各类资金,其中,“一事一议”、市级田园综合体和小城市培育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可视同自筹资金,县财政局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进行统筹。
(二)结构。《文件》共四章二十六条。第一章“总则”,共五条,明确了《文件》的制定依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范围、部门责任等;第二章“项目管理”,共十四条,明确了项目的申报途径、项目建设内容、申报主体、项目建设主体、项目验收等;第三章“资金管理”,共五条,明确了资金补助金额方式、资金核算、资金监督检查形式;第四章 “附则”,共两条,明确了文件的解释权、施行日期。
三、发布实施原因
为了加强苍南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相关部门和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有所依据,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投资效益和示范带动效果。
四、《文件》中需要说明的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文件》的适用范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苍南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2021-2023)》中的项目。其中中央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为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范围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的《苍南县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21-2023年使用方案》中的项目。中央奖补资金主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的薄弱和关键环节,着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导产业提升、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投资;地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配套中央奖补项目和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相关产业新建和提升改造的扶持。
2、关于《文件》的发文形式是苍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
3、 文件施行日期说明-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于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中央项目的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是?
解读机关:苍南县财政局
解读人:陈国子(苍南县财政局局长)
联系方式:0577-5986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