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2-17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县农机化发展中心形式审核、现场校核与抽查、公示无异议,同意温从程等79户购买旋耕机等农机157台,现拨付202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8.26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3.41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8.31 万元(浙财农〔2020〕57号32.9932、浙财农〔2020〕72号218.7268万元),县级补贴资金16.54万元并相应追加各有关单位2021年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经济科目,相关资料由县农机化发展中心存档备案。

一、补贴范围与对象

符合规定的购置农机服务组织(农户)。

二、补贴标准

按照浙江省农机局颁布《2021—2022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标准补贴。

三、补贴发放方式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项目清单的通知》(浙财基函〔2017〕16号)文件规定,此次补贴资金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发放。

 

附件:

1、2021年苍南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1年苍南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5日



苍南县财政局农业科承办                  2021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