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苍南县120洗消中心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秋冬疫情防控应急预算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7号)及《张〔2020〕B106》领导批示件反馈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苍南县120洗消中心建设资金5481731.4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希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苍南县120洗消中心建设资金分配表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