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转发关于举办温州市第八届青少年创客文化节吉祥物形象设计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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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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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教装通〔2021〕15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和人工智能教育发展,传播创客文化和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八届青少年创客文化节吉祥物形象设计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学生。

二、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

三、作品要求

(一)设计作品应充分体现青少年创客文化的特色,内涵积极向上,具有美观性(造型生动、色彩和谐、积极健康)、品牌性(贴合温州市青少年创客文化的精神)、应用性(形象易于后续的衍生品设计延展与生产,便于造型深化与故事演绎)、时代科技感的特点,易于辨识,记忆点鲜明。

(二)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件或3组(系列作品可包含多幅),设计稿件中需要体现吉祥物的三视图(正面、背面、侧面),附作品说明,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

(三)设计方案可手绘、平面、3D设计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线上投稿作品格式统一为JPGE,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M。手绘作品可扫描上传。

四、其他要求

(一)设计作品和参赛报名表(附件1)统一发送至邮箱794986709@qq.com,标题请注明“温州市青少年创客文化节IP形象设计征集”。

(二)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指导师不超过1人。

(三)本活动的参赛者认真阅读《温州市第八届青少年创客文化节吉祥物形象设计大赛相关声明及约定事项》(附件2),参赛既被视为认可相关声明及约定,无任何异议。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联系人:何升润,电话:64762023657753

 

附件1:温州市第八届青少年创客文化节吉祥物形象设计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温州市第八届青少年创客文化节吉祥物形象设计大赛相关声明及约定事项.docx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2日